泉矿出告【2018】第1号
受德化县国土资源局委托,现就拍卖出让德化县蜈蚣山矿区建筑用凝灰岩矿等3家采石场采矿权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1.德化县蜈蚣山矿区建筑用凝灰岩矿。
矿区位置:位于德化县城北东70°方位、直距约6km处,隶属龙门滩镇苏洋村管辖。
矿区范围拐点坐标为:
序号 |
80西安坐标 |
|
X坐标 |
Y坐标 |
|
1 |
2824024 |
39631820 |
2 |
2823847 |
39632017 |
3 |
2823696 |
39631938 |
4 |
2823876 |
39631710 |
开采标高:660至750m。
矿区面积:0.0486km2。
开采矿种:建筑用凝灰岩。
设计开采规模:10万m3/年。
采矿权出让年限:5年。
矿区供应条件:现状。
2.德化县鸡冠寨矿区建筑用凝灰岩矿。
矿区位置:位于德化县城北东10°方位、直距约3km处,隶属德化县浔中镇浔中村管辖。
矿区范围拐点坐标为:
序号 |
80西安坐标 |
|
X坐标 |
Y坐标 |
|
1 |
2824428 |
39624734 |
2 |
2824428 |
39624840 |
3 |
2824329 |
39624862 |
4 |
2824214 |
39624812 |
5 |
2824286 |
39624679 |
开采标高:620.2至525m。
矿区面积:0.0265km2。
开采矿种:建筑用凝灰岩。
设计开采规模:10万m3/年。
采矿权出让年限:5年。
矿区供应条件:现状。
3.德化县科坑矿区建筑用凝灰岩矿。
矿区位置:位于德化县城关39°方位、直距约31km处,隶属德化县水口镇湖坂村。
矿区范围拐点坐标为:
序号 |
80西安坐标 |
|
X坐标 |
Y坐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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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846168 |
39644281 |
2 |
2846168 |
39644458 |
3 |
2845938 |
39644457 |
4 |
2845936 |
39644282 |
开采标高:285至368m。
矿区面积:0.0407km2。
开采矿种:建筑用凝灰岩。
设计开采规模:10万m3/年。
采矿权出让年限:5年。
矿区供应条件:现状。
二、竞买资格:除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外,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均可申请竞买。
三、出让方式及出让年限:采用无底价拍卖方式出让,本次拍卖出让活动由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负责实施,采矿权的出让年限为五年。具体详见《拍卖出让须知》。
四、竞买起始价:
序号 |
采矿权名称 |
出让起始价(万元) |
1 |
德化县蜈蚣山矿区建筑用凝灰岩矿 |
63.74 |
2 |
德化县鸡冠寨矿区建筑用凝灰岩矿 |
65.26 |
3 |
德化县科坑矿区建筑用凝灰岩矿 |
62.22 |
委托北京经纬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及通过市场基准价计算公式对上述三宗采矿权进行出让收益评估,按照评估价值、市场基准价就高确定,报德化县人民政府批准确定出让起始价。
五、公告发布时间,报名、拍卖时间及地点:
公告发布时间:2018年4月4日;
报名时间:2018年4月4日至2018年5月2日17时15分(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报名地点:泉州市丰泽区津淮街燃气大厦A栋306室;
拍卖时间:2018年5月4日15时30分,拍卖地点:德化县行政服务中心九楼(德化县浔中镇东浦口5号)。
六、竞买单位报名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3、授权委托书(经意向竞买人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第3项材料];
4、竞买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5、经意向竞买人或受托人填写和签章的《竞买申请书》、《竞价承诺函》;
6、经意向竞买人或受托人确认内容的《采矿权出让合同》。
七、竞买保证金及相关费用:每宗矿业权人民币60万元;
竞买保证金应在2018年5月2日17时15分前汇达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指定的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账号在竞买人购买出让文件时,由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另行发放。
竞买人竞得该采矿权后,需向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缴纳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具体详见《拍卖出让须知》)。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在按时足额缴交采矿权出让收益、出让前期工作等所有费用起5个工作日内,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如竞得人不按规定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视为违约,出让方依法收回该采矿权,竞买保证金及相关费用不予退还;未竞得者,如数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八、成交确认:本次出让为无底价拍卖出让,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如果某宗矿权竞买人不足3人的,将依照有关规定终止该宗矿权。
九、风险提示与现场踏勘:
(一)本项目不设保留价,不接受联合竞买。
(二)矿产资源开采具有不可预见性的风险,竞买人应充分了解该矿权的相关情况,审慎评估投资风险。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和出让矿权情况无异议并全部接受。竞买人对有关书面承诺,应承担全面履行责任,不可撤回。
(三)出让方提供的采矿区有关建筑用凝灰岩矿资源量等信息,仅供竞买人参考。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是建筑用凝灰岩,矿区范围及开采深度内非本次出让的埋藏物和其他设施均不属出让范围。矿山开办过程中,矿区道路、土地、林地、地面附着物及其他设施的征用与补偿由竞买人与矿区所在乡镇、村及相关权利人自行协商解决。因采矿区征用补偿未果、法律法规调整或不可抗拒自然灾害等因素致使未能办理采矿许可证手续及无法开采生产,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五)因竞得人未能及时办理完成采矿许可证前置条件的审批手续,造成不能颁发采矿许可证,责任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六)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出让人和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其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出让人另行组织拍卖。
1.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的;
2.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支付交易服务费的;
3.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的;
4.竞得人不按时一次性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及出让前期工作费用的;
5.竞得人弄虚作假、扰乱竞价、恶意串通或存在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出让文件的行为的;
6.竞得人没有按规定交清各种规费、办理有关手续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让人和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将在拍卖开始前终止拍卖活动,并通知竞买人:
1.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拍卖工作人员私下接触竞买人,足以影响拍卖公正性的;
3.应当依法终止拍卖活动的其他情形。
(八)不论因何种原因导致竞得人无法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或者签订的《采矿权出让合同》自动终止或者被解除的,已收取的交易服务费不予退还。
(九)其他详见《采矿权出让合同》。
十、若对该采矿权出让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德化县国土资源局监察室反映。
十一、拍卖出让文件及具体事宜,请向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联系。
联系电话:0595-22189091,联系人:李先生,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津淮街燃气大厦A栋306室。
德化县国土资源局
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18年4月4日